http://m.njwlhjs.com/xiehui/3456_hasa 2010/4/16 13:43:00 瀏覽次數:1917
河南省種子協會章程是由第四次代表大會通過,并經省科協批準,省民政廳核準生效的。章程堅持了正確的政治方向,符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條例和協會實際情況,是協會工作的行動綱領。幾年來,對協會的工作和發展起到了的推動作用。但隨著形勢發展,原章程在某些方面已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有些內容需要進一步修改。本次修改是在原章程基礎上對部分章節的內容進行了少量修改,未作大的改動。
本次修改的重點是要突出和加強協會在為會員提供服務、行業自律、反映會員對黨和政府對種子工作的意見、行業保護,以及更多地參與產業政策、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現將具體修改內容報告如下:
一.修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政部制訂的《社會團體章程示范文本》。
二、修改的主要內容:
第三條:在協會的宗旨中增加了“反映會員對種業發展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六條:在協會的業務范圍中,根據近年來協會的實際工作情況和種子市場的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種子貿易中可能產生糾紛的情況,進行了一些修改。款:為了在產業政策和行業管理規章的制定中,能從根本上保護會員的利益,使會員的意愿得以體現,增加了“組織會員參與種子產業政策、發展戰略、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為了發揮協會會員中科技人才的技術、信息優勢,第四款增加“受有關部門的委托承擔項目評估、標準制定、成果鑒定、糾紛仲裁及技術職務資格評審。”隨著協會組織開展行業信息發布、產品交易活動的需要,增加了第五款“組織、開展省內行業會展活動和其他為會員服務的事業和活動。”第七款增加了“促進種子技術及貿易交流與合作。”增加了第十款“協助會員參與國內、貿易爭端的訴訟活動。”
第八條:第四款增加“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同意,可吸收具有學士學位的準會員、學生會員和在個人會員中評定或授予高級、資深或終身會員;對種子事業發展有重大貢獻的會員,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對具有較高學術威望,熱心參加或協助組織我會與國外相應學會和組織進行合作和交流的外籍專家、學者,可授予名譽會員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