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外包裝
根據國家標準GB3796-1983《農藥包裝通則》規定,農藥的外包裝箱應采用帶防潮層的瓦楞紙板。外包裝容器要有標簽,在標簽上標明品名、類別、規格、毛重、凈重、生產日期、批號、儲運指示標志、毒性標志、生產廠名。在下方還應有一條與底邊平行的顏色標志條,標明農藥的類別。
農藥類別的顏色標志條:
除草劑--綠色;
殺蟲劑-紅色;
殺菌劑-黑色;
殺鼠劑-藍色;
植物生長調節劑--深黃色。
農藥外包裝容器中必須有合格證、說明書。液體農藥制劑一般每箱不得超過15kg,固體農藥制劑每袋凈重不得超過25kg.
2.檢查內包裝
農藥制劑內包裝上必須牢固粘貼標簽,或直接印刷,標示在小包裝上。農藥標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用戶按農藥標簽上的使用方法施藥,沒有藥效,甚至出現藥害,廠家應負全部責任。標簽內容應包括:品名、規格、劑型、有效成分(用我國農藥通用名稱,用重量百分含量表明有效成分含量)、農藥登記證號、產品標準代號、準產證號、凈重或凈體積、適用范圍、使用方法、施用禁忌、中毒癥狀和急救、藥害、間隔期、儲存要求等。還應標示毒性標志和農藥類別標志,以及生產日期和批號。
農藥的期,一般為兩年。過期農藥要經過質量監督部門對有效成分進行含量分析測定,藥效、藥害試驗證明只有藥效降低,無其他毒副作用才可降價處理,使用時加大劑量。如已變質失效,決不準再銷售使用。
國外農藥在我國銷售,必須先在我國進行登記,因此進口農藥標簽上應有我國農藥登記證號和在我國登記的中文商品名,標簽上除無標準代號和準產證號外,其他內容應與國內農藥標簽要求一致。農藥內包裝材料要堅固。嚴密不滲漏,不影響農藥質量。乳油等液體農藥制劑一般用玻璃瓶、金屬瓶或塑料瓶盛裝,加配內塞外蓋,部分采用了一次性防盜蓋。粉劑一般用紙袋,塑料袋或塑料瓶、鋁塑壓膜袋包裝。
3.檢驗理化性狀
農藥分原藥和制劑(成藥)兩類,原藥是未加工的農藥,主要供加工成藥甩、一般不直接施用,固體叫原粉,液體叫原油。原粉加填料加助劑制成可濕性粉劑;原油加溶劑加乳化劑制成乳油等。常用農藥從劑型上分有乳油、粉劑、可濕性粉劑、懸浮劑、顆粒劑等。
乳油:一般是淺黃色或深棕色單相透明液體,加水稀釋后施用。檢驗時先看顏色(不可能無色),再看乳化性能,如乳油有分層、沉淀或懸浮物,溶液渾濁、流動性不好、可以判斷屬劣質農藥。
乳劑農藥多為玻璃瓶裝,先用肉眼觀察是否上下均勻一致,如發現有分層現象,可將瓶子上下搖蕩,待1小時后,如不再有分層現象,說明此農藥有效;如仍出現分層,則說明農藥已失效。乳劑農藥存放過久,瓶底往往會出現一層沉淀,可將盛有乳油或乳油溶液的玻璃瓶放在40℃溫水中燙半小時,如果瓶中的沉淀物消失,說明農藥未失效。也可以從藥瓶內取少量沉淀物加入適量的水,如沉淀物溶解,說明農藥沒有失效,反之則說明已失效。還可以取少量藥液放入適量的水中攪拌,靜置半小時,如藥液面上沒有油珠,說明農藥沒有失效;如果藥液面上出現油珠,則說明農藥已失效了。
對乳油農藥還可以從氣味上鑒別,有機磷有大蒜臭味,有機硫有臭雞蛋味,氨基甲酸酯類加熱后有腥臭味,菊酯類農藥一般無上述臭味,但敵殺死等有刺激性氣味。
粉劑:細度按國家標準規定85%通過200目篩、不結塊,而且流動性好,可直接噴施作物。鑒別時,可取清水一杯,加入適量藥粉攪勻,靜置半小時,如粉末全部溶解無沉淀,說明此農藥沒有失效。還可以取清水一杯,將藥粉輕輕撒在水面上,如1min內粉末全部滲入水中,說明沒有失效;如粉末長時間不浸潤,說明已失效。粉劑農藥,如發現已結塊或用于能捏成團塊,說明受潮較嚴重,發生分解,已基本失效。
可濕性粉劑:具有一定細度(國家標準規定95%通過325目篩)。能被水潤濕并均勻懸浮在水中,施用時應按規定倍數兌水稀釋。合格品不結團,不成塊,易分散,潤濕時間小于15min,懸浮率大于40%;不合格品成團結塊,不易分散,潤濕時間大于15min.
懸浮劑:粘稠狀可以流動的液體制劉,在水中具有良好的分散性和懸浮性,可以任何比例與水混合。合格品久置不分層,偶有分層現象經搖振即可恢復不分層狀態;不合格品分層,搖振后不易恢復,水中分散性、懸浮性都不好。
顆粒劑:顆料均勻、具有一定硬度,不易破碎的固體制劑,一般是用砂子等固體細顆粒吸附一定藥劑制成。
熏蒸用片劑;如呈現粉末狀,表明已失效。
(農資招商網:劉雪梅)